【志願服務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辦理112年志工招募。

2022 年 10 月 18 日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陳佩琪

 

一、目的:以健康、關懷、參與之立會精神積極推動青少年相關工作,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、擴大民眾參與青少年輔導服務、推動各項青少年活動以及犯罪預防宣導,落實志願服務精神。

二、招募對象及資格:

三、服務地點:

  • 性別不拘。
  • 熱心公益,身體健康無宿疾或隱疾者均得參與志工服務,惟未滿十八歲應檢具家長同意書。
  • 無不良嗜好、品行端正,5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者。
  • 具服務熱忱、責任感、具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排班者,能協同完成本會交付之工作。
  • 能全程參加志工特殊訓練課程,並於本會至少服務一年者。
  • 具戲劇表演專業或對戲劇表演有興趣且能配合培訓及排演時間者。

(一)行政值班:臺中市少年輔導委員會(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)

(二)另應配合不定點支援各項活動之推展,並接受本會之管理與督導。

四、服務時段:

(一) 行政值班為平日上班時段。

(二) 戲劇宣導、設攤宣導以實際執行狀況為主。

五、服務內容:

(一) 電話及書信關懷輔導(視志工及個案狀況進行派案)。

(二) 團體及外展方案支援。

(三) 宣導及活動支援。

(四) 行政庶務支援。

(五) 戲劇宣導。

(六) 其他支援服務。

六、其他詳情請參閱簡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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