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鼓勵志工申請志願服務獎勵一案

2026 年 4 月 7 日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楊凱森

說 明:

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3月11日衛部救字第1151360883號函辦理。

二、 本次獎勵申請以線上作業流程辦理,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1月22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,請貴校於5月底前受理志工獎勵申請,6月底前送本部審查並造冊。

三、 檢附衛生福利部原函、志工申請志願服務獎勵線上作業流程圖、運用單位志願服務獎勵獎項線上申請操作說明、審查「志願服務獎勵」申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、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、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、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等相關表件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