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

2026 年 7 月 29 日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許仁慈
旨: 檢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「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」1份,請查照。
明:
一、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(以下稱該館)115年7月22日藝演字第1150001724號函辦理。
二、 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自115學年度起,更名為「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」,旨揭要點已報請教育部同意備查,並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(https://web.arte.gov.tw/country/);本網站名稱及主視覺後續將配合予以修正。
三、 如有疑義,請洽該館承辦人潘國鈞先生(pan@linux.arte.gov.tw,02-23110574分機121)。